【濫收水費】近3年不足1成濫收水費投訴個案獲檢控 發展局:正研究修例加強水務署搜證權力
發布時間: 2023/06/14 15:37
最後更新: 2023/06/14 15:47
政府於前年5月修例,規定業主就供水方面只可向其租戶(包括但不限於分間單位或俗稱「劏房」的租戶)收回繳交給水務署水費的金額。政府稱,一直有加強跨部門的聯合巡查、優化為「劏房」安裝水錶的申請及加強宣傳教育等工作,以增加阻嚇力,及減低濫收水費的風險。
發展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時表示,自修例實施後,水務署至今共收到92宗懷疑濫收水費的投訴。當中8宗個案已成功進行檢控及定罪,佔投訴個案不足一成。涉案人士被罰款1,000元至5,000元不等。另外15宗個案正在調查中,而餘下69宗個案因投訴人不願作證或未能提供相關資料而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
年份 | 收到投訴數目 (宗) | 成功檢控數目(宗) |
2021年5月至12月 | 22 | 0 |
2022年 | 47 | 4 |
2023年(截至5月) | 23 | 4 |
總計 | 92 | 8 |
上述被定罪個案所涉及的水費(包括用水及排污費用)金額為每立方米13元至18元(註),均高於現時《水務設施規例》中訂明住宅用水的最高級別收費連同排污費的每立方米11.97元。
發展局表示,水務署和差餉物業估價署不時進行聯合巡查,打擊濫收水費的違法行為。然而目前《水務設施條例》及《水務設施規例》並沒有賦權水務署就懷疑濫收水費個案要求有關涉事人士必須向署方提供有關資料,往往令搜證和調查方面出現困難。為解決這方面的困難,正準備進一步修訂《水務設施條例》及《水務設施規例》的相關條文,加強署方的搜證權力及增加罰則,從而提升執法效能。發展局表示,正爭取短期內制定有關修訂建議並諮詢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
局方亦稱,水務署積極鼓勵劏房業主及管理人安裝水務署的獨立水錶,以避免濫收水費的風險。水務署已優化相關申請程序,並成立專責團隊處理有關申請自今年4月1日起,政府亦豁免申請人每個獨立水錶的水費按金($400)及提供每個獨立水錶的費用($120)。每個獨立水錶賬戶會獲發獨立水費單供繳交水費,同時獲每四個月首12立方米的免費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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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展棋